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县组织对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保留42件、修改0件,废止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鸡东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