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东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乡镇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交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黑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起草了《鸡东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598日—2025917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鸡东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0467-5563056

电子邮箱:wyb5563056@163.com

附件:《鸡东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鸡东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