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下半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情况的公示

一、资金来源情况

资金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下半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6212号)文件,已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6213号)文件,已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万元。

二、立项依据情况

立项严格遵循《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经过村申报、乡镇审核等规范流程,并结合我县民族聚居村发展实际,拟定实施2026年下半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

三、资金安排情况

1.2026年下半年民族聚居村农机具采购项目。拟投入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央资金206.315998万元,其中2026年下半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央资金172万元,统筹2026年上半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余中央资金33.85万元;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转中央资金0.465998万元,采购农业机械设备4台,采购拖拉机1台、播种机1台、插秧机2台。计划20266月开工,20268月末完工,经营方式为租赁。

2.2026年下半年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项目。拟投入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0.069978万元,其中2026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央资金4万元、省级143万元,统筹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转中央资金4.363866万元、省级资金8.706112万元,新建砌石边沟1.9公里,计划20267月开工,202612月末完工,经营方式为集体使用。

3.县级资金配套计划。拟投入县级匹配资金18.461万元,用于项目可研、设计、监理等费用。

以上项目经村级申请、乡镇初审、部门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22日——202671日。如有异议,可向鸡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123175501230

联系人:李思瑶

受理单位:鸡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通讯地址:鸡西市鸡东县南华大街388

附件2026年下半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