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批复的公告
- 发布者:王玉卿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4日
- 来源: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鸡东县应急管理局申请,经研究,我局决定同意撤销鸡东县综合防火与基层提升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为:《关于鸡东县综合防火与基层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6﹞7号)、《关于鸡东县综合防火与基层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调整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6﹞8号)。项目建设单位须立刻终止原项目批复事项的执行,不得以原批复为依据继续开展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如需继续开展项目建设,请到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重新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特此公告。
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