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畅通群众监督举报和线索收集渠道,保障民生福祉,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内容

1.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沟渠、坑塘、河道、水源地、农田,造成水体黑臭、环境污染。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运维管理不到位,存在擅自停运、弄虚作假、敷衍运维,设施建而未用或低效无效运行且未制定有效整改计划等情况的问题。

3.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缺位、整改不力的问题。

4.其他影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破坏农村人居环境的水污染及环境管理问题。

二、相关要求

1.举报投诉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提供问题发生地点、项目名称、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便于核查办理。

2.提倡举报人实名举报,我们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467-5500204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二维码举报:扫描下方二维码,可直接举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问题;其他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也可通过二维码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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