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鸡东县哈达镇青山村建筑用大理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国土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现将《鸡东县哈达镇青山村建筑用大理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鸡东县自然资源局矿产综合办公室。
通讯地址:鸡东县自然资源局矿产综合办公室(鸡东县振兴大街126号)
邮政编码:158200
联系电话: 0467-5585970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