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种猪引进县级补贴资金发放公示
- 发布者:林海彦
-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1日
- 来源: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为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发展,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兑现2022年全省原种猪引进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13号文件精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鸡东县禧旺养殖场提供的种猪供货单位法人资格、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采购合同、购买发票、发生交易金额证明、种猪系谱进行了初审,市级进行复审,省级进行抽审,最后确定省级补贴资金为33.2万元,现已发放完毕。按照《鸡西市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及《鸡西市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方案的要求,按其享受省级补贴资金的20%给予市级补贴,现将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市级补贴资金6.64万元,市财政支付3.32万元、县财政支付3.32万元。
二、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582173,联系地址:鸡东县鸡东镇康健路15号。
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