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种猪引进县级补贴资金发放公示

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发展,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兑现2022年全省原种猪引进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13文件精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鸡东县禧旺养殖场提供的种猪供货单位法人资格、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采购合同、购买发票、发生交易金额证明、种猪系谱进行了初审,市级进行复审,省级进行抽审,最后确定省级补贴资金为33.2,现已发放完毕。按照《鸡西市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及《鸡西市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方案的要求,按其享受省级补贴资金的20%给予市级补贴,现将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市级补贴资金6.64万元,市财政支付3.32万元、县财政支付3.32万元。

二、时间:2025121日至2025125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582173联系地址:鸡东县鸡东镇康健路15

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