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批复的公告
- 发布者:王玉卿
-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7日
- 来源: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鸡东县应急管理局申请,经研究,我局决定同意撤销鸡东县应急物资储备点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立项批复,为《关于鸡东县应急物资储备点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5﹞28号)。项目建设单位须立刻终止原项目批复事项的执行,不得以原批复为依据继续开展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如需继续开展项目建设,请到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重新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撤销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鸡发改发〔2025〕9号
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