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鸡东县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巡游出租车费改税部分拟发放的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建)【2022】27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我县域内鸡东籍365台巡游出租车、1家出租车企业(详见附件)给予补助。

现依法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鸡东县交通运输局反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67-558359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