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民政局“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遴选公告

一、遴选人名称:鸡东县民政局

二、遴选项目名称:鸡东县民政局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三、项目金额:5.00万元

四、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计划制定。制定不少于330名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

2、协议签订。按照“一户一案”、“一人一案”的原则,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评估时间、评估地点等,若产生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自费项目,需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要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案与风险事项告知。

3、评估要求。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42195-2022)进行评估。及时采集评估结果信息,建立、保存台账。将330名老年人能力评估台账录入“黑龙江省老年人能力评估系统”。

五、服务期:30天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高柏林;联系电话:0467-551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