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鸡东县永安镇公共服务中心法人证书等遗失的公告
- 发布者:张洪梅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 来源:鸡东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依据鸡东编〔2019〕51号《中共鸡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鸡东县永安镇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鸡东县永安镇公共服务中心已整建制划归鸡东县永安镇人民政府管理,依据通知要求,2019年12月30日鸡东县永安镇公共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一并划转。服务中心印鉴及法人证书划转后因保管不善丢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321061759790W,法人代表为:郭清林,证书有效起始日期:2013年2月4日至2014年3月31日。
特此声明。
鸡东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