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委编办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从提交年度报告的135家事业单位中按5%的比例抽取了6家事业单位作为抽查对象。分别为:

鸡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鸡东县东海镇中学、鸡东县教育教学服务中心、鸡东县永和镇中心幼儿园、鸡东县人力资源平台经济服务中心、鸡东县林业和草原局凤凰山林场。

(二)抽查方式。按照“两查一测”的方式,严格把关。一是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内容的规范性进行审查,审查报告内容及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对报告内容、登记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检查。二是采取实地核查方式进行检查,通过实地查看住所、标牌、设施、设备等情况,重点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合进行检查,逐项与相关佐证材料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三是采取网络监测方式,通过互联网获取检查对象的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

二、抽查结果

(一)鸡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单位更名后,未进行举办单位变更。

(二)鸡东县东海镇中学: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

(三)鸡东县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年度报告填写不规范,举办单位领导未签字。

(四)鸡东县永和镇中心幼儿园: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

(五)鸡东县人力资源平台经济服务中心: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

(六)鸡东县林业和草原局凤凰山林场: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与开办资金变动超过20%,未进行变更登记。

三、处理意见

(一)即知即改。对于鸡东县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年度报告填报不规范的问题,当场告知并整改。

(二)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鸡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鸡东县林业和草原局凤凰山林场,下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限时整改。

(三)联合举办单位督促整改。压实举办主体责任,在沟通联络、信息反馈、登记管理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整改,杜绝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