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鸡东县永和镇公共服务中心法人证书等遗失的公告

依据鸡东编〔2019〕52号《中共鸡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鸡东县永和镇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鸡东县永和镇公共服务中心已整建制划归鸡东县永和镇人民政府管理,依据通知要求,2019年12月30日鸡东县永和镇公共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一并划转。服务中心印鉴及法人证书划转后因保管不善丢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3210017403425,法人代表为:王宏志,证书有效起始日期:2015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日。

特此声明。

鸡东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