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国发〔2024〕14号文件、《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鸡司函〔2024〕141号)文件要求,对我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决定将1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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