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部门行政职责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县人社局从“三落实”入手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鸡东县人社局聚焦企业女职工招录用、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的执行及女职工权益保护落实情况,从“三落实”入手,全面开展了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落实法制宣传职责。近日,县人社局组织女职工权益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及部分企业代表,召开了企业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并印发《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重点安排部署了企业女职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活动及专项检查工作。会后,积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深入社区、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黑龙江省女职工保护条例》等贯穿于妇女职工保护的法治宣传活动中。让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得到较好提高,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了保障。

二是落实保障服务职责。县人社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联合县卫健局开展入企调研服务活动积极主动联系服务企业4家,重点针对企业落实女职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体检产假等问题进行调研,现场咨询法律服务50余人,发放法律、政策宣传册200余份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女性健康,调研过程中,在推进落实企业女职工体检问题上精准发力,协调县妇幼保健院为4家企业54名女职工免费开展了“两癌筛查”。此次活动,得到了企业和女职工的赞誉和认可,充分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安全健康平等和谐的劳动环境,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落实严格监督职责。为切实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女职工的维权意识。县人社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开展企业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检查时,采取现场查看并查阅资料、面对面交流询问、向单位相关负责人了解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有关工作时间情况,女职工健康检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内容。切实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力把女职工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用人单位5户,涉及女职工270人,解决问题2件。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检察院、总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联动做好女职工的法律服务,开展绿色通道应援尽援,充分利用好工会女职工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有力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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