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租赁条例》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自2025915日起,《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地址

(一)线上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二)线下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4号综合窗口

二、办理流程

(一)线上

1. 打开浏览器,进入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hrb.zwfw.hlj.gov.cn)。

2. 完成注册登录,没有账号的先注册。

3. 登录后,在页面找到并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从其下级菜单中选择“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5. 接着点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选项,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房屋信息、租赁期限等,并上传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

6. 信息和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等待审核结果。

(二)线下

1. 准备材料:租赁双方的身份证(线下办理需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如原件缺失,可用法定替代证件原件;单位出租或承租,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房屋权属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加付清房款证明等能证明出租人对房屋拥有合法处分权的文件);住房租赁合同。

2. 核验与录入:工作人员核验房源及材料真实性,核验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三、业务咨询电话

[0467—8236010]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住房租赁条例》的实施,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或前往线下备案地址进行咨询。让我们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附件:黑龙江省房屋租赁模板

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