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公示
- 发布者:林海彦
-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0日
- 来源: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5〕33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对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存续或新增银行贷款情况进行调查,逐一核实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付息证明、银行回单、贴息资金需求、经营主体承诺等有关情况,现将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鸡东县三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鸡东县三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备案)。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和2024年7月2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鸡东县支行两笔,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第一笔,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3.75%,贷款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5年4月2日,实际支付利息128.1万元。享受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贴息政策,执行贴息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申请,享受贴息107.31万元。第二笔,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年利率3.75%,贷款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5年5月26日,实际支付利息144.27万元,享受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贴息政策,执行贴息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申请,享受贴息120.45万元。两笔共计享受贴息227.76万元,由于文件规定单体补息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因此,申请贴息200万元。
(二)鸡东县百达养殖有限公司
鸡东县百达养殖有限公司是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备案)。2025年3月18日公司与黑龙江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一笔。贷款金额为14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5月28日利率调整为4.2%。贷款时间2025年3月18日-2026年3月17日,实际支付利息20.49万元,享受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贴息政策,可享受贴息天数95天,执行贴息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申请,享受贴息额度11.17万元。
(三)鸡东县禧旺养殖有限公司
鸡东县禧旺养殖有限公司是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备案)。2025年3月18日公司与黑龙江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一笔。贷款金额为16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5月28日利率调整为4.2%。贷款时间2025年3月18日-2026年3月17日,实际支付利息23.41万元,享受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贴息政策,可享受贴息天数95天,执行贴息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申请,享受贴息额度12.77万元。
(四)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牧丰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牧丰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是实际存栏100头以上的奶牛规模养殖场(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备案)。该合作社与黑龙江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签订两份贷款合同,第一份贷款1500万元,利率为4.75%,第二份贷款200万元,利率为4.1%,共计支取贷款十六笔,实际支付利息67.83万元,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利息共45.04万元,本次申请贴息45.04万元。
(五)申请贴息资金
2025年全县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金额为268.98万元。
二、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公示举报受理部门
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582173,联系地址:鸡东县鸡东镇康健路15号。
鸡东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