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
- 发布者:蒋宏琳
-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0日
- 来源:鸡东县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我单位围绕“12月8日统计法宣传日”主题,精心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宣传工作
活动前期,单位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统计法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建设法治统计”主题,细化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确保全员掌握《统计法》核心条款。同时,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针对性设计宣传内容,突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主线,为活动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新宣传形式,打造多维传播矩阵
(一)线下活动提升互动性
组织“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行动:在园区举办“企业统计培训班”,全面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现场解答企业数据报送疑问20余条;在社区广场设置宣传展台,通过发放宣传折页、设置易拉宝、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居民普及统计调查权利义务,累计服务群众1200余人次。
(二)重点群体精准普法
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一对一”上门指导,重点走访规上企业、重点项目单位62家,核查统计台账规范性,签订《统计诚信承诺书》45份,围绕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三、注重成果转化,巩固宣传长效机制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企业统计报表填报准确率提升15%,迟报、错报现象减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和配合度明显提高,问卷调查回收率同比增长20%;统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未发生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常态化普法+专项宣传”工作机制,将统计法宣传融入日常业务办理、年报培训等环节,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四、存在问题与下一步计划
本次活动仍存在不足:一是基层宣传力量薄弱,部分乡镇(街道)活动形式单一;二是新媒体宣传创新不足,短视频传播力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基层统计普法队伍建设,开展“普法骨干培训”,下沉宣传资源;探索新形式,增强宣传趣味性和吸引力;建立宣传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统计法治认知度调查,动态优化宣传策略。
此次统计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有效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统计法治氛围。下一步,我单位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